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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碳黑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印度对华碳黑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来源: 编辑: 人气:2724 时间:2013-06-04

 

    2013年2月28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碳黑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30010。

    在本案中,4家中国企业应诉,分别是:(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Jiangxi Black Cat Carbon Inc. Ltd., Jingdezhen, China PR);(2)山东省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nne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China PR);(3)上海现通实业有限公司(Shanghai Hyun Tong Industry International Co. Ltd. China PR);(4)浙江省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Suzhou Baohua Carbon Black Co. Ltd. China PR)。

    2011年8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碳黑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碳黑作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结果

 

原产国 

出口国 

生产商 

出口商 

反倾销税

(美元/千克)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0.330

澳大利亚

任何国家(地区)

任何国家(地区)

澳大利亚

中国

中国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0.423

中国

任何国家(地区)

任何国家(地区)

中国

俄罗斯

俄罗斯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0.391

俄罗斯

任何国家(地区)

 

 

任何国家(地区)

俄罗斯

泰国

泰国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0.186

泰国

任何国家(地区)

任何国家(地区)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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